摘要
职位数量: 1
招聘人数: 1
学历要求: 未知
即将报名
截止日期: 2025-07-18
工作地点: 哈尔滨
公告详情
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和《2025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活动实施方案》精神,根据工作安排,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组织开展2025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卫生健康系统专项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专项招聘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精神科医师1人。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2025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卫生健康系统专项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1.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
2.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
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195/202507/c01_1067544.shtml
3.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址:
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747/bmzfxxgk_fdzt.shtml
4.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微信公众号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满足招聘岗位中对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港澳地区或国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
5.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7年7月14日以前出生),40(含)周岁以下(1984年7月1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高级职称人员(含相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以及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9年7月14日及以后出生)。
6.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和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现役军人;
7.2026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确认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现场资格审查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1.《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或国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5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的本人成绩单、本人关于毕业证书或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诚信承诺书(附件3);
7.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考生填写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 “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4日-1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5:30);
2.报名地点: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科教楼六楼人事科(道外区宏伟路217号);
3.政策咨询电话:0451-82426085;
4.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负责组织实施。报名后的各个环节,请关注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微信公众号或电话通知。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依据相关文件政策规定,根据报名情况,可降低开考比例为1:1。报名结束后,如无人报名或无人通过资格审查,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负责组织实施。
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通过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微信公众号或电话通知。
4.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依据考生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将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负责组织实施。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体检结果互认。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察
考察由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递补意见,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微信公众号或电话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包括姓名、年龄、学历等)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卫生健康委员会链接和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2025年毕业生如未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将取消聘用资格。
八、招聘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84664479。
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表》中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按相关要求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成为拟聘用人员的,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一切后果由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资格确认、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附件:
附件1:2025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卫生健康系统专项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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